财会金融学院第十一次主席团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4

为遴选优秀学生进入院学生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江城足球网严格选举程序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构成

经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研究,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部门(院学工科)与院团总支批准,新一次院学生会主席团构成形式为“1+2”,即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设执行主席1名。

二、候选人资格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2.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投入到工作中去,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及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一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受处分情况;

3.须为财会金融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媒体平台运营能力。

三、产生办法

(一)推选主席团预备候选人

预备候选人必须在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学校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可自荐,工作表现优异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产生程序

1.预备候选人需如实填写《财会金融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拔表》,并将选拔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送至所在团总支审核。

2.预备候选人须经所在团总支推荐、党总支同意。在院(系)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筹备委员会对所有预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由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总支联合审查。

四、选举办法

第一条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财会金融学院第十一次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差额选举。

第二条 财会金融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实行轮值主席制度,其中1名成员为轮值主席,轮值周期为一学期。

第三条 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四条 候选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五条 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六条 各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不作任何记号,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果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已划“△”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第七条 选举会场设投票票箱1个。

第八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 1名,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是本院团总支,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支部推选提名,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已提名财会金融学院第十一次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 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第十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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