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思政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交流提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的对象:思政部所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听课的方式
(一)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听课班级等通知给听课人及授课人的一种方式;
(二)不定时听课:即由教师或教学督导组进行的随堂式听课。
三、听课的内容
(一)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校牌、授课计划、教案等);
(二)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进度安排、课堂效果、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等情况;
(三)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效果等);
(四)了解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情况;
(五)学生课堂上课(纪律、出勤等)情况;
(六)了解、反映、解决各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听课的次数(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一)部门主任原则上每月听课不少于两次,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0节;
(二)副主任原则上每月听课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8节;
(三)教研室主任及督导组成员原则上每学期听本教研室老师课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8节;
(四)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节。
五、听课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做好听课记录,发现问题须及时向相关教研室或教师本人反馈信息。
六、学期末,所有听课记录交各教研室主任汇总并对本教研室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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