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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判处刺死韩海警中国船长30年徒刑

2012年04月19日 18:08 佚名 点击:[]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9点,韩国当地时间10点,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一审判决。仁川地方法院判处程大伟有期徒刑30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韩国检方:船长杀人有缜密计划,且未作出任何补偿

去年12月12日,韩国警方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鲁文渔”号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随后,海警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随后,韩国警方对9名中国渔民发出逮捕令,罪名是“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船长程大伟还多了一项“杀人罪”。韩国仁川地方检察厅本月3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处中国“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死刑。对于剩下的8名中国船员,韩国检方向法院建议的量刑标准是2至3年,并处以2千万韩元的罚金。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此次法院一审判决是死刑,如果中国方面提出抗诉,那么还要经过二审和三审。而韩国近年来已经鲜有执行死刑的制度。韩国目前保留有死刑制度,2010年韩国因为重大儿童性犯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有4人,但韩国从1998年以后从未执行过死刑,韩国也被认为是“废除死刑的国家”。

船长亲友:他像绿林好汉,曾在3次海难中救了17人

在程大伟的老家辽宁绥中的张见渔港,渔民们都不相信程大伟杀了人。这座渔港建于2002年,从那时起,程大伟就是港上的名人。有船在海上出了事,渔民们就会去找程大伟,“大伟,赶紧去救人。”

在船长们的描述中,程大伟为人豪爽、仗义,出手阔气,好请客,“有点像当年的绿林好汉。”船长王尽忠至今还记得,刚认识程大伟那年,自己的船在海上遇难,其他船都不予理会,只有程大伟自己驾船从18海里外跑来救援。另一位船长则回忆,他的船在海上飘了三天三夜,直到程大伟的船路过才得了救。

38岁那年,程大伟第一次因救人上了报纸——2004年9月14日的凌晨4点,载着两千多吨硫酸的福州“金达226号”货轮,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出现故障。货轮在巨浪击打下濒临沉没。不远处,程大伟驾驶的“辽绥渔4415号”和另一艘渔船接到了求救信号,立刻赶去救援。两艘小渔船冒着被巨浪打沉的危险,在海上救了14个人,其中程大伟一艘船就救了9人。

这件事曾被《辽沈晚报》报道,并在辽宁和山东渔民间广为流传,程大伟也因此在渔民中间建立起威信。根据船长们的说法,7年间,他曾在3次海难里救了至少17条人命,“大伟在整个渤海都人缘好。”

专家:韩方过度执法是导致冲突加剧主因之一

近年以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事故报道。这一次,中国渔民程大伟事件韩方预备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

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1993年开始,中韩双方就进行了渔业谈判,最后达成了 《中韩渔业协定》,从2001年6月正式开始生效。但是韩国方面援引本国的政治经济学的法律来约束在黄海的渔业活动,李国强认为这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双方都应该共同遵守渔业协定,尽管该协定是针对渔业领域的,但它是在没有解决海上划界问题的前提下,作为一个过渡性、临时性的解决办法来运作,就不能拿本国的国内法在黄海这个地区来主张你的权利。

李国强说,《中韩渔业协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来,严格规定了双方捕渔船只活动区域,渔获量配额等。双方渔民迫于生计,钻空违规进入对方水域的行为客观存在。在协议生效第一年,进入韩方水域的中国渔船的配额大致是2796艘,进入中方水域的韩国渔船是1402艘,延续到2005年到1月,双方各自入渔的船只达到2000艘。中国沿海的渔民长期把黄海作为传统作业区,渔业协定生效之后,大量的中国渔船不得不转产转业,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来说,双方渔民都存在非法入域。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时而有之,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李国强认为,韩方的过度执法有时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主因之一。

“韩国执法当中,我认为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的执法,完全是在海监和渔政的管理下面采取行政管理的方式,而韩国方面是以军队在海上执法,出现了过度执法的问题。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就容易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这个责任作为中韩双方都有值得去反思和改变的地方。”

船长妻子:主动要求赔偿未获接受

晚报综合报道

据《成都商报》报道,11日,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第一次面对媒体,之前,她一直以泪洗面,认为“说什么,都没用了”。“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她认为,人被韩国抓走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她还担心,她的话会不会激怒对方,加重对程大伟的判刑。

欲赔偿42万,对方不接受

高丽杰说,他们一家人都诚恳地向韩国死者家属致歉。程大伟承认厮打中误杀,但不承认故意杀害。事发后不久,她主动要求赔偿韩方死者家属42万元人民币,委托翻译、律师去向死亡韩国海警家属赔偿,“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但对方一直不接受,直到现在钱还在律师手上,并非像韩方指责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

事情发生几天后,高丽杰接到从韩国打来的电话,才知道“程大伟闯祸了”。电话中程大伟说,他被韩国抓去,被打苦了,嘴里缝了10几针,肋骨被打断了,船员也都被打了。程大伟让妻子放心,“人不是我杀的”。之后,高丽杰很长时间没有程的消息,只能在电视旁守候。

得知拘留所可以写信,高丽杰写了第一封信。程大伟回信说,“别惦着我,我很好,也没受屈,吃的还行,你要照顾好家里”。程大伟一共给家里写了7封信,他对妻子说,“你现在苦点就苦点,我以后出来加倍补偿你”。高丽杰不知道,程大伟是不是只为了安慰她才这样说。

高丽杰和儿子分别向韩方去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希望获取死者家属的原谅。

无“缜密计划”,厮打中误杀

高丽杰说,今年1月31日首次开庭和程大伟第一次见面。当时,程大伟脸上的伤还没好,眼角仍有大量淤青的照片也被广为传播。法庭只是问船长和船员是不是认罪,程大伟等7人认罪,程承认是厮打中误杀。

2月14日,第二次开庭。据代程妻出庭的朋友讲,开庭只是问之前没认罪的人现在是否认罪。3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间也不长。直到4月3日第四次开庭,双方的辩论才进入白热化,这一次开庭长达六七个小时。

代表渔民出庭的杨世凯说,此次开庭,韩方目击者认为,中国的船员阻挠韩国海警登船在先,并在开始就有反抗。程大伟和船员们出庭后,先给韩方和死者家属道了歉。他们都认为,是先被韩国海警打,他们只是进行了自卫,不算还击。据家属讲,当时有的小工是拿着竹竿让韩国警察不要靠近,但最后并未敢反抗。韩方还认为,程大伟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程大伟并不认同,他认为,当时拿刀不是奔哪一个人去的。据杨世凯说,程大伟在船长室看到舱外的小工被登船的海警打了,抱头蹲着。

韩国警方准备冲进船长室。海警第一次把程大伟的头打了,但未能进入。杨世凯认为,程大伟因为害怕韩警进入船长室对他进行殴打,才随手摸了一把拉网弦的刀。程大伟随后挥着刀对门外的海警说,“你们谁也别上来,我手里有刀”。警察没听,把门踹开冲了进去。程大伟开始拿着刀乱挥,造成韩国警察一死一伤。杨世凯认为,程大伟不是故意的,警察穿的防弹衣,只是无意挥刀刺到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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