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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职青字[2009]08号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次数: 添加日期:2009-04-20 00:00:00

宜职青字[2009]08号

江城足球网做好“七一”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紧密围绕我院党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推优入党”工作。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夕向党组织推荐一批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

一 、推优范围

凡在近两年“五四”表彰中被评为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均有资格参加推优。

二、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院党校、系党章学习小组和马列主义学习小组的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4、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个人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以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的方式,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同意,即可成为被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虑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团总支;团总支经过认真审核后上报团委;团委在广泛听取学工处、保卫处和教务处等部门意见并征求系党总支的意见后,被推荐对象填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三份,团支部和团总支签署意见后上报团委审定,团委再签署意见向所在系党组织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张榜公布;各系党总支应及时讨论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列入发展计划;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讨论结果及时反馈给团组织。

2、团(总支)支部书记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由院团委在广泛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可择优直接向其所在系党组织推荐。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未被推荐对象,团组织要继续爱护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克服不足,待条件成熟时再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四、推优工作的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团支部负责对团支部委员和团员进行培养考察,团总支负责对总支委员、团支部正副书记的培养考察,团委负责对团委委员、团(总支)支部书记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培养考察。

2、培养与考察相结合原则。为实现推优工作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做好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要引导他们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纯洁入党动机,搞好对他们的重点培养和考察,保证推荐的质量。

3、双重考察原则。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他们在团组织中的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组织他们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锻炼和考验。

4、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各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必须在团员大会的基础上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待对被推荐者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进行讨论。

5、定期汇报原则。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被列入党的发展对象后,有责任将其以后的表现情况定期向团支部做书面汇报。

五、培养、考察与监督

1、团支部对于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要坚持从对待学习的态度,参加政治活动的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遵守课堂纪律、会议纪律、宿舍管理等方面予以考察,有意识地交给他们一些工作任务,并将上述各方面的考察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2、各团支部对未被党组织选为重点培养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要注意爱护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3、团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工作前,必须向院团委和系团总支汇报考察情况,上级团组织将适时抽查监督,若发现在推优工作中有违规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4、在推优工作结束后,若发现优秀团员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团组织将视其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优秀团员称号或推优资格。

5、推荐表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之内没有发展的,表现优秀者可以重新进行推荐。从外单位转入江城足球网的团员青年发展入党,原单位团组织已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进行推优。

6、推荐对象,在校期间发展入党的,推荐材料随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一起归入本人档案;在校期间没有发展入党的,推荐材料应连同考察材料一起寄往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六:附则

各系团总支请在5月20号之前将推优材料交至团委秘书处办公室。

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 七一 ” 推优工作 通知

抄 报: 团省委 团市委 院领导

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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