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27
各系、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6月7日—6月9日。为使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请相关系、院、部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本学期考试科目,于5月10日前以纸质稿形式(加盖系、院、部公章)交教务处。
2、通知各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和标准答案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所属系、院、部,各系、院、部必须在2013年5月17日前送交教务处。
3、做好考试监考安排工作,并于2013年5月27日前将监考表交教务处。
4、组织监考教师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强调监考职责和考场要求。
5、按要求布置好考场,并组织各班召开有关“考风考纪”主题班会。
二、阅卷、成绩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阅卷工作(试卷不能出现负分、分数不能有涂改、填写好每题得分并签好教师姓名)。
2、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2013年6月21日前手工填写好《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各一份,签名后,交“教学任务书”下达单位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试卷一并送交相关系、院。在2013年6月28日前准确地将成绩录入到考试管理系统。
3、考查科目在2013年6月6日前结束(包括考查科目不及格学生的补考工作)。请考查科目教师,抓紧时间按《教师教学规范与考核条例》要求做好成绩的总评和录入工作(教学管理系统于2013年6月6日00:00开通,2013年6月28日24:00关闭)。
4、各系、院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两周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以自然班为单位,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2份,加盖本系、院公章后,一份交教务处考试考核科备案,一份留系、院、部备查,并将试卷、成绩按要求整理归档。
注:成绩录入不能出现空缺,没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内按实际情况选择“缺考、缓考、休学、退学”填入(以缓考、休学等手续为依据),否则下学期不能生成补考名单。请各位教师务必配合。
教 务 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