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足球网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隐患故障点(项目编号:中宜-YCZY2024-0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江西中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隐患故障点清除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在江西中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 1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宜-YCZY2024-003
2.项目名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隐患故障点清除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7500.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服务期限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隐患故障点清除招标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
一年 |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制造方可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录入,且已录入生效的网上截图。
三、资质审核(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12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原色公章;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8.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录入,且已录入生效的网上截图;
注:1.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上述 1-5 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下列资料发送至邮箱yc13767556117@163.com报名。(邮件主题:“XX公司江城足球网XX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五、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西中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3755840613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教体新区锦绣大道996号
七、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67556117
联系地址:江宜春市袁州区袁河路1166号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容
联系电话:15179560134
九、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2.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中国政府采购网
凡涉及本次采购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通知各供应商,请供应商密切关注。